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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保护声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您在本系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提供的个人隐私信息将受到保护。在本系统内,数据存放在有密码控制的服务器中,访问受权限控制。本系统将不会在未经您事先知晓和许可的情况下,以任何的方式随意使用或分享您提供给我们的个人识别信息。

  对于未满16岁用户的个人资料,请一定在得到监护人同意下进行提供。

  本声明的解释权及对本系统使用的解释权归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如需,本系统将适时更新本隐私保护声明。